舞蹈與音樂兩者的姻緣!(二)
原發表媒體:中國時報
原發表日期:1972-11-21
撰文者:許常惠

舞蹈所採用的音樂可以分為二種:一種是現成的音樂,根據原來不是為舞蹈而作的純音樂設計舞蹈,另一種是新作的音樂,舞蹈設計家向作曲家要求,為舞蹈而作的音樂。前者似乎任何時代都有,我們經常看到以比才的「第一交響曲」或白遼茲的「幻想交響曲」跳的芭蕾,今天中國舞蹈界所採用的音樂多數是屬於這一類。後者在西洋,特別是因芭蕾的發展而產生的,德麗夫的「哥伯利亞」,阿達姆的「吉賽兒」,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便是。

 

但是也有特殊的例子:廿世紀的舞蹈音樂作曲家首先要推史特拉文斯基,他作的「春之祭」,原來是為「俄國芭蕾舞團」而作的,但卻因其複雜的節奏,使舞蹈家傷透了腦筋,最後成為不能跳舞的舞蹈音樂的傑作。(「春之祭」在音樂史上成為廿世紀新音樂的里程碑之一。)然而他的其他作品,如「火鳥」「夜鶯之歌」「彼得路徐卡」仍是現代芭蕾音樂的先鋒。

 

我與舞蹈音樂的關係可以算是不少:舞蹈家黃忠良與林懷民曾經跳過我的長笛獨奏曲「盲」,我曾經為王仁璐設計過「白蛇傳」的剪節音樂,我與劉鳳學合作過「嫦娥奔月」的舞蹈音樂,我的「葬花吟」至少由台灣的三個舞蹈團體跳過,還有其他一些小品也被他們做為舞蹈音樂用過。

 

但是,我覺得我們的舞蹈音樂仍是太少。今天台灣的舞蹈,無論民族舞、芭蕾舞、現代舞,普遍發展的情形是相當可觀的,今後我們所需要的是質上的提高水準,而舞蹈音樂正是其中急需的一項。傳統的民族舞需要對國樂(尤其民間音樂)有修養的作曲者來大量的編曲,芭蕾舞的音樂應該逐漸由唱片或錄音帶播出的方式改為由樂隊實際演出的方式,可現代舞的部分最需要作曲者重新來創作。總之,舞蹈與音樂是一體的,今後我們需要舞蹈家與音樂家的密切合作與互相琢磨。

 

然而談到合作,對於我們中國人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今天在音樂界我們都很難合作,藝術的其他部門的情形好像也是如此,所以音樂界與舞蹈界合作的困難也是難免的,但再大的困難我們也必須克服!因為,今天這個時代是各項藝術最密切合作的時代;音樂與文學、舞蹈、建築、美術、彫塑、戲劇、電影,到處密切的連結在一起,在做綜合性的表現,這種情形每一時代都有過,但沒有任何時代比今天更有計劃、更深刻的表現出來。

 

但願中國藝術界的合作能帶給中國文化真正的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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