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學生音樂發表會
兼答鋼琴老師們的意見
原發表媒體:中國時報
原發表日期:1972-09-13
撰文者:許常惠

我不敢說,這個專欄在社會上能引起多少反應或共鳴,但自從專欄開始以來,每一篇文字刊登之後,都有人告訴我一些話。對於恭維,我不敢當;對於責難的話(多數來自音樂界的,那是預料中的),我願意一人承當。

九月八日那一篇「談學生音樂發表會的種種現象」,我接到了來自鋼琴教師們的許多寶貴意見。我想,因為此地有許多小孩在學習鋼琴,鋼琴教師最多,我談的正是他們的切身問題。也許是那篇文字說的不夠具體,所以使人不明瞭我對學生音樂發表會的看法,所以,我要在這裏再清楚的表明我的態度(上篇已提過的不再贅述)如下:

一、我贊同教師們舉行他們的學生演奏會。但只贊同以(1).實習演奏會的方式舉行每一個學生都可以出來演奏,但教師必須對每一個學生有所說明(當場作口頭或文字的解釋),這樣才算對家長與社會有所交代。這一類的演奏會最好在自己門內舉行,如果是公開舉行就是所謂「公開鋼琴教學」的學術性音樂會了。或以(2).正式音樂會的方式舉行。出場的學生要經過嚴格的選拔、演奏的樂曲要適合於學生並且要清楚的表現藝術上的意圖。

二、我反對借「學生發表會」之名,而舉行同樂晚會似的音樂會。因為這是既不負音樂教育的神聖責任,也不忠實於音樂藝術的真善美的要求。

三、我沒有說:「大專音樂系科畢業,或私下學習幾年鋼琴」的人,不能做私人音樂教師或不能舉行學生發表會。但我要求教師要有良心,自己知道多少教多少,不要自欺欺人而已。任何教師只要將自己知道的教給學生,自己不知道的請教更高明的教師;學生教到某一水準,超過自己能力的,交給更優秀的教師,那已經是最盡責,最了不起的教師了。

中國時報給我一個專欄,寫有關於音樂的文字,我相信報社是經過相當的考慮而決定的同時,我自己也考慮了很多才答應下來。總而言之,我們的目的不外於:為社會提倡健全的音樂風氣,為音樂界樹立純正的音樂論評並且作為音樂工作者與社會公眾之間的橋樑。所以,對於我自己同行,我一方面為真實的音樂家維護尊嚴,另一方面我不得不掀開音樂界大大小小缺點或毛病。希望我們的社會能重視音樂,中國的音樂能迎頭趕上世界樂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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