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樂的整理與發展(下)
撰文者:許常惠

民國六十二年七月,史惟亮在任臺灣省交響樂團團長期間發起的「中國現代樂府」與同年年底林懷民發起的「雲門舞集」,我覺得對本省民族音樂的創作都有決定性的影響。前者維持不到一年,但毫無疑問地給予後來林懷民在「雲門」中全盤採用中國民族音樂的啟示。這裏不談林懷民在舞蹈上的成就,但說他是近五年來臺灣最傑出的舞蹈運動者是沒有疑問的。尤其站在民族音樂的創作上,他可以說是中國舞蹈音樂的催生者!試看五年來「雲門」所採用的舞蹈音樂:

(一)由林懷民委託而產生的作品:

賴德和:《待嫁娘》、《白蛇傳》、《孔雀東南飛》。

許博允:《烏龍院》、《寒食》、《哪吒》。

李泰祥:《吳鳳》。

許常惠:《桃林》。

馬水龍:《燭》。

史惟亮:《奇冤報》、《小鼓手》。

溫隆信:《眠》、《變》、《看海的日子》。

沈錦堂:《秋思》、《夜》。

錢南章:《孤兒行》。

戴洪軒:《過客》。

王立德:《飛天》、《金縷鞋》。

(二)由雲門舞集採用的已有作品:

周文中:《山水》。

許常惠:《盲》、《葬花吟》。

許博允:《夸父追日》。

馬水龍:《下雨了》。

賴德和:《閒情》。

李泰祥:《運行》、《臺灣組曲》。

林樂培:《紅線繩》。

溫隆信:《現象》。

陳建台:《八家將》。

以上的數目是驚人的,林懷民實當「中國舞蹈音樂的催生者」而無愧。而且,上述作品的風格大體有一個共同點:那是中國民族音樂素材的採用,終於看到音樂界打開了一條民族音樂復興的道路。

通俗音樂方面,這兩年來開始的民歌重新編曲的潮流也是顯著的,特別是楊弦、李泰祥與陳揚三人的古老民歌的現代化與通俗化,給娛樂界帶來了新的氣象。

自從大陸淪陷後三十年,臺灣的音樂界經過日化與歐美化的考驗,又經過現代化趕時髦,終於趕到找回自己的音樂的需要了。經國三十年的掙扎與努力,民族音樂在學術界、作曲界與一班社會上中終於站住了一點地位。因為這是我們的根,我們找回自己的根是千真萬確的,誰也不能否認它。今後的工作圍有灌溉它、培養它,讓它有一天能開花結果。

我認為民族音樂的工作,可以分為維護與發揚兩大項目。前者包括蒐集、整理與研究,屬於自由的藝術工作。然而,這兩項工作的態度雖然不同,但發揚無論如何自由或抽象,其基礎必須紮根在維護上,否則所作出來的音樂像曇花一現,無法在民族中獲得支持。不要忘記:「音樂在國際之上前,必須有國家,在國家之前必須有民族。」這句話是巴爾托克說的名言。所以二者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今後民族音樂的工作必須二者並重地進行。

然而,像歷史上所有文藝運動必然引起的流弊,近來我們也看到兩種使人啼笑皆非的論調。一種是對「鄉土音樂」或「民俗音樂」的惡意批評;另一種是民謠的假冒品的出現,稱之為「現代民謠」或「創作民謠」。對於前者,我希望他們能以愛護與鼓勵的心情去批評民族音樂的工作。因為好不容易找回屬於我們自己的音樂,要毀棄它容易,要讓它開花結果卻需要一段長時間的灌溉與培養。至於後者,那是完全由無知而起的。民謠既然由全民的音樂歷經長久時間承傳下來的,哪有現代或創作的民謠?希望他們去接觸真正的民間藝人,而不要出賣民族音樂或造出民族音樂的假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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