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一所民族音樂中心!
原發表媒體:中國時報
原發表日期:1977-04-16
撰文者:許常惠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恒春的老民謠歌手——陳達(七十二歲),於三月五日發出一封求幫助的信給我,但因信封上的地址不對,由台北轉至台中,再由台中轉到我的手裡已是二十日過後,我要出國的前一天。這天剛好林二兄來訪,問我一些台灣民謠的事情,我就順便告訴他陳達的近況,並託他在報上呼籲社會人士的關心。然後,我於四月初從日本回來,才知道陳達不但獲得屏東縣縣長夫人的幫助,而且又應邀到台北「稻草人」餐廳演唱了。

 

然而,我認為事情並沒有獲得真正解決。以今天台灣的安定,富裕而有人情味環境來說,要幫助一個老人的生活是極小而易做的事情。但是,我認為陳達的問題不是他個人生存的問題,而是今天整個中國民間藝人所面臨的問題,因為陳達代表著古老台灣民謠,他本身就是民間藝術的「人間瑰寶」之一。我們擔心的是像前年章翠鳯之死,把我們的另一種瑰寶——京音大鼓一起帶走,而沒有留下完整的版本,也沒有留下傳人。所以,已經衰老的陳達有一天離開我們的時候,恐怕也會把台灣恒春調的民俗藝術一起帶走,再也聽不到「思想起」的說唱藝術了。這不僅是我們民間藝人的不幸,而且是我們這一代中國人的不幸,歷史責任該由我們來負責。

 

其實,今天在台灣仍保存的民俗音樂的「人間瑰寶」,雖然不多,但不止陳達一人。據我所知道,還有客家民謠、歌仔戲、子弟戲、南管、車鼓戲等各方面的十多位老民間藝人。只是他們的晚年不像陳達那樣淒涼而孤單。然而,『時代已過了』確是他們的共同感觸。沒有地方表演他們的藝術,沒有人欣賞他們的藝術,沒有後輩傳他們的藝術……,這對於藝人無疑是最大的痛苦。我們真的就讓我們古老的民間藝術,隨著時代而過去麼?除非我們不願做中國人的子孫,或我們願意做藝術歷史的罪人。

 

四月廿日晚在實踐堂,我們發起了一場民俗音樂欣賞會,叫做「民間藝人演唱會」是由滾石雜誌與稻草人餐廳主辦,並由洪建全教育文化基金會贊助的。到時候我們將介紹陳達以及其他台灣的民俗音樂,並請大家來看一看,想一想,這些民俗音樂的瑰寶是不是值得我們去保護?如果是值得,我們急需設立一所民族音樂中心—來保護及發揚我們民族音樂,使傳統的民俗音樂有適當的表演、保存及傳習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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