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音樂曾經有過它的輝煌時期,尤其是我們中國,當我們在七世紀唐代音樂文化燦爛開花的時候,西方不過是在格里哥利聖歌的單旋律的地步,那種成就是無法相比的。但是,我們不能否認,此後一千年,到十七世紀的時候,西方音樂也有同樣輝煌的成就;從這時候,東西方的音樂地位似乎反過來了。
當一個民族的文化強盛的時候,自然的,它會影響於文化低落的民族。所以,唐代中國音樂深刻的影響於亞洲其他國家;所以近代西方音樂也迅速的被東方民族接受。接受西方音樂似乎是廿世紀東方音樂的共同特點,我們只是接受的早晚或快慢,及接受的方式與發展的方向有所不同而已。這個現代東方音樂的共同特點,再加上我們彼此在民族、地理、文化、美學上的接近,我國音樂與東方音樂的關係,照理說遠比西方音樂的關係密切。
然而,事情却卻好相反,今天一個東方國家的作曲者,他可以不聞不問鄰國作曲者的情形,但絕不放過布雷茲(Boulez)、斯托克豪森(Stockhausen)、古塞那基斯(Xenakis)、藩德雷基(Pendereki)凱治(Cage)等西方音樂家的一舉一動。仔細想一想,這是一個多麼不自然的現象。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在馬尼拉,一九七一年九月在東京,一九七四年三月在漢城,以及許多次與香港地區的作曲朋友的會談中,我把上述想法告訴他們──東方國家的作曲者,而獲得他們的強烈共鳴。我們覺得東方國家的作曲工作者,有透過他們的作品,加強互相之間的信念、思想、感情及作曲技術的了解必要,而且,這個交流要比一個東方作曲者個人與西方音樂全部的交流更為重要。
我要說的是:國際現代音樂協會(I.S.C.M.)的組織與做法,畢竟以西方人的想法為出發點,它的功勞與必要性我們不否認,但我們需要一個以東方為主的I.S.C.M.,因為,如何接受近代西方音樂,如何發展本國民族音樂與創作本國現代音樂,這是今天我們東方作曲工作者的共同命題。
於是,我決心致力於亞洲作曲工作者的聯繫,促進亞洲作曲家聯盟的成立,以及逐漸加強聯盟的活動。
從一九六七年亞洲作曲家團體的構想一直到今年在京都的第二次大會,這八年我出國了十一次(四次日本、四次香港、一次韓國、一次菲律賓、一次美國)。我出國的事由不外於發表作品、講學、開會,但幾乎每一次都與亞洲作曲家聯盟的工作有關。
對於我提議的亞洲作曲家聯盟的構想,首先響應的是鍋島吉朗,他是藝術經理人,後來成為我的至友。他始終是這個構想的最有力的支持者,如果沒有他,聯盟不可能有今天的發展。於是由他邀請日本現代音樂協會會長兼日本作曲家協議會會長入野義郎,由我邀請韓國現代音樂協會會長羅運榮,香港名作曲家林聲翕,終於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在台北,由我們四個地區的五個代表做為發起人,舉行了聯盟的籌備會議。
亞洲作曲家聯盟一九七三年在香港舉行的第一次大會,參加國家與地區共六個(中華民國、日本、韓國、香港、紐西蘭、澳洲),到了一九七四年在京都舉行的第二次大會,參加國家與地區增加為十一個(中華民國、日本、韓國、香港、澳洲、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越南),後來加入的國家中,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越南仍是由我邀請參加的。另外還來了美國、加拿大、德國的觀察員。可見亞洲各國對這個聯盟的重視情形。
明年在馬尼拉的第三次大會,聯盟正在計劃一項歷史性的東方傳統音樂的演奏。那是邀請中華民國的國樂團、日本的雅樂團、韓國的國樂團與越南的古樂團,在一個會場裏輪流演奏的計劃。如果這個計劃能實行,將是一次偉大的、活生生的東方音樂史的觀摩演奏會。因為中國古樂是日本、韓國及越南古樂的根源,我們可以看到傳統東方音樂演變情形。
╳ ╳ ╳
自民國五十年以來,我發起「製樂小集」,協助成立「江浪樂集」、「五人樂集」,然後將前三個作曲者團體與其作曲者組合成「中國現代音樂研究會」,直到兩年前亞洲作曲家聯盟的成立,我致力於國內作曲者團體與亞洲作曲者團體的設立。其實這兩個事情出於同一個目的──為中國民族音樂與現代音樂的推動與發展。
今天我們的作曲工作者必須團結起來,致力於創作,而後把我們這一代中國人的心聲,透過音樂作品,不僅告訴國人,而且告訴亞洲及世界各國的人。就是為了這個目的,我們需要有自己國家的團體與國際性的團體,才能完成我們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