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界的願望
原發表媒體:徵信新聞報
原發表日期:1966-10-25
撰文者:許常惠

二十一年來台灣的音樂不斷地在進步,而且有長足的進步,那是有目共睹的,我在去年的今天曾詳細說明過,所以今年不預備再論述進步的一面了,我想以願望的方式提出阻礙更上進一步的因素。

 

二十一年來台灣的音樂確是進步了,但是比起西洋各國,甚至遠東各國(特別是日本、韓國、菲律賓),我們仍顯得落後,我們應該要有勇氣承認它!

 

空談是沒有用的,但是毫無效力的埋頭苦幹同樣無補於事。然而,這兩種正多多少少反映著今天台灣音樂工作者的悲哀情形。換句話說,有許多事情不是我們音樂工作者所能做得到的,而那些事情一旦做不到,音樂工作上的基本問題永遠解決不了。

 

在光復節的歡樂中,在台灣社會的欣欣向榮中,我祈幾個音樂的願望。

 

(1) 假使我們有一所音樂初中的話,我們的音樂天才兒童就不會再被昇學主義或惡性補習埋沒了。

 

(2) 假使我們有一所音樂廳,專門供給演奏音樂的音樂廳的話,我們就不必再在體育館、會議場、電影院舉行音樂會了。

 

(3) 假使我們能留住青年指揮家張貽泉與郭美貞的話(他們二人於今年年初先後回國,本來他們都有意定居於台灣,但後來又先後出國了),不久將來我們可能洗刷遠東樂隊水準倒數第一的惡名。

 

(4) 假使我們音樂界也有『長期發展科學』的基金的話,我們的音樂工作者也許不會那樣地忙於賺錢而教書、教琴、教唱、編曲、錄音、寫稿了……總而言之忙於為生存,而能作些為音樂,為藝術的工作。

 

(5) 假使我們的政府機構、民間團體、或社會人士能向我們的作曲家請求作品,向我們的演奏家邀請演奏(但是完全以欣賞藝術為目的,而不為其他目的的需要)的話,不久將來我們的音樂作品一定豐富起來,我們的音樂家也一定能活潑起來。

 

難道這些是願望,只是夢想麼?

 

這不只是救濟中國音樂家,而且是建設中國文化的基本工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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