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交響樂團幾乎包括所有近代樂器的演奏者,所以一個國家的交響樂團的優劣可以代表該國家的演奏水準。同時,交響樂的演奏是集體的,雖然偶有讓獨奏者表現的地方,但是全體團員的合奏才是它的真正表現。所以沒有團體精神的演奏者,卓越的交響樂演奏是不可想像的。
今天在遠東地區,以我個人看法,交響樂團的水準最高的首推日本,然後依次是韓國、菲律賓,台灣恐怕在前三國之下,與香港或印尼的情形差不多。從這次序可以看出,這不僅與一國音樂水準有關,更與一民族的團體精神有密切關聯。
台灣樂壇到最近為止,擁有三個半職業性交響樂團(我說半職業性是因為無論從演奏的水準或待遇來看都不能稱為完全職業的):台灣省交響樂團、台北市交響樂團與台視交響樂團。此外還有藝專交響團,華岡交響樂團、中國青年交響樂團,光仁學校交響樂團等業餘交響樂團。我們必須注意到這些職業(或半職業)或業餘的交響樂團,全部集中於台北市一地。然而,自從上月台視交響樂團實質上解散,最近台灣省交響團在歸屬上有了問題,我們的職業交響樂團正面臨改革或存亡的重要關頭。
我個人認為,以今天台灣的經濟條件與演奏水準,台北市只能擁有兩個職業交響樂團,最好一個國營、一個民營的。而應該在台灣省(中部或南部)增設一個國營交響樂團,以便為地方提倡正統音樂。而且,這三個交響樂團必須達到真正職業水準的;待遇必須提高到職業演奏者應得的報酬,如果演奏者或指揮者人數不夠、水準低落,設法向國外聘請。
培養一個職業演奏者(無論獨奏者或樂團團員)不是容易的事情。他們要從小開始受嚴格的、專門的、個別訓練,這樣經過十年左右才能培養出一個職業演奏者。可見一個職業演奏者在訓練期間所花的時間、心血與金錢是可觀的。奇怪的是,我們這個社會不了解這簡單的道理:我們付給交響樂團團員月薪兩千、三千元覺得太貴,相反的,我們不惜付給數個月就能在台上唱流行歌的歌星數千、數萬元!
台視交響樂團終於解散,台灣省交響樂團不願搬到台中,原因都是一樣的:我們這個社會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