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音樂系科課程內容問題
原發表媒體:中國時報
原發表日期:1973-07-25
撰文者:許常惠

621日,我在本欄寫了一篇師大音樂系已經在求新求變。那是向已經在求新求變的師大音樂系喝采,那是出於善意批評與愛護母校的熱誠而寫的。想不到此篇登出後,被部分師大師生與系友誤解,而引起它們的強烈不滿。

老實說,這十五年在臺灣音樂界,我被人罵、捧、批評與背叛等,經歷多了,也使我養成對外界反應冷靜的心理。但像師大音樂系,臺灣最老資格的音樂學府,集中保守的優點與缺點於一身,從沒有受過外人正面批評,他們對我寫的文字感到不滿與憤怒是不足以為奇的。後來我想:如果不是我,畢業於師大音樂系,在那裏教過五年(三年專任講師與兩年專任副教授),而是別人來批評他們,情形不知道如何?

對於那一篇文字,我與部分師大老師經過了一番平心靜氣的討論之後,我願意接受他們的糾正,將原文無可否認的…….學生而已。的這一段更正如下:近來外界討論臺灣的音樂系科時;有人譬喻:「論演奏國立藝專第一;論設備實踐家專第一,論師資文化學院第一,而師大音樂系至今仍保持的優越點,恐怕只有以國立大學與歷史長久為號召力,收取聯考中高分數的學生而已。」這種比較不知由誰開始閒說,當然也沒有嚴格根據,但如果說毫無根據也不全然。對於這種風聲,我覺得師大音樂系要「不聞不問」或「認真檢討自己」,都是他們的事情,別人管不著,但不容別人批評是不明智的。

從這次事情的發生,我想了今天大專音樂系科的共同問題;一個師大音樂系的問題小,但整個臺灣的音樂系科的問題關係到未來中國音樂的發展大。

今天臺灣有五個音樂系(師大、東海、東吳、文化學院、政戰學校)與六個音樂科(藝專、文化學院、北師專、女師專、實踐家專、台南家專)。這些音樂系科雖然有學校之別,但課程大同小異(由教育部統一規定下來),課目內容與教師陣容也是大同小異。因此,任何一個音樂系科畢業的學生,他們之間個別優劣分別大,系科間優劣的分別小,而對於音樂的觀念或了解範圍幾乎是相同的。這就是我們的音樂系科的共同問題---沒有特性。

我主張各大學音樂系科明確的提出各自的宗旨與理想,而後為其宗旨與理想開出課程與課目內容來。時代在轉變,音樂的觀念與反維也在轉變,我們不能將20年前,甚至於40年前的課本數十年如一日的從大陸搬到臺灣,從這學校搬到那學校的教下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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