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樂傳承要靠國民教育
原發表媒體:民生報
原發表日期:1987-07-05
撰文者:許常惠

二十年前我們發起「民歌採集運動」的時候,史惟亮曾感嘆:「當今天年輕人,甚至五十歲的中年人,都不能唱一首完整的老歌的時候;當歌廳、夜總會、電視台在『民族風格』的美名下,侮辱我們音樂傳統的時候;當我們中國人自欺欺人的讓觀光客欣賞我們人造的『民族音樂』的時候……」『』

忘得一乾二淨了!

二十年後的今天我看情形不但沒有好轉,而且更糟!已我在師大『通識教育』上『音樂欣賞』課的經驗來說:來自西部平原的福佬系學生不知南管或北管為何物;屏東人不曉得恆春調的民歌;來自苗栗一帶的客家系學生不會唱山歌;蘭陽平原來的子弟不知道歌仔戲的產生與他們家鄉息息相關。至於臺灣原住民,以我近十年的田野工作經驗,年輕人早已把祖先傳下來的寶貴歌唱傳統忘得一乾二淨了。

民族音樂是在長期的生活經驗中,由人民共同創作,而累積下來的音樂文化。因此,它代表著各地方人民的感情與思想,而形成為我國悠久的民族音樂傳統。換句話說,我國民族音樂的傳統,是經由長久時間、不同地區、不同人民所形成的音樂的小溪流,逐漸匯合而成的多采多姿的民族音樂大潮流。

為什麼難挽狂瀾

今天在臺灣,我們獲得了豐富的物資享受,但同時失去了太多中國人的精神文化。其中民族音樂一項最可惜,它正面臨絕滅的邊緣。二十多年來,我們疾呼:「保衛民族音樂的傳統」,我們從事民族音樂的維護工作。但今天回想起來,不得不問:「到底獲得多少迴響?」

迴響是有的,例如:國家制定了「文化資產保護法」(可惜其中『民族藝術』一項尚未執行);教育部主辦薪傳獎及民俗音樂研習會,社會上每年舉辦的民俗藝術活動更多;到音樂研究所來報考民族音樂學的青年增了……,這些都是好現象。然而,仍然無法阻止我們民族音樂的快速失傳。這是為什麼?

我覺得今天造成對民族音樂的無知與無視,主要原因在忽略了一件重大措施:那是從基本的國民教育上重視民族音樂的傳承!

試看:今天在臺灣山地的國民中小學的音樂教材中,有沒有山地民歌?沒有!(不要忘記臺灣原住民族的歌謠,曾經世界上民族音樂的最珍貴的一部分。)

同樣地,在客家人聚住地區的中小學的音樂教材中,沒有客家九腔十八調的山歌!在臺灣大部分地區福佬人居住的地方的中小學,不教臺灣民謠!

因為我們採用的教材是國家統一的教材,無法顧慮到各地方音樂傳統。在臺灣地區,數十年來如此長大的新一代中國人,不會唱家鄉的老歌毋寧說是自然的道理,我們怎麼能怪他們!

不該一昧異口同聲

我舉起雙手贊成中華民國的國民教育應該採用統一教材,就像我們採用國語統一教學的情形一樣,因為我們是統一的國家。

但是,這個國家統一的教學與教材,不應該忽略各地人民的不同傳統文化。因為在國家之前,首先有民族;我不相信不愛民族,指愛國家的人。不然,有一天中國統一的時候,我們如果將這套統一音樂教材搬到廣大的大陸各省及各民族的中小學去適用,我想問題同樣地匯發生,我們將失去全中國各地方的民族音樂傳統。

所以,我誠懇地向主管全國教育的教育部建議:請將全國音樂統一教材的規定:佔國民音樂教育之百分之八十的課程。其餘百分之二十的課程,依照不同文化背景,新編各地區民族音樂的教材,讓他們實施彈性教學。如此必能維護民族音樂的傳統,進而發揚我國之音樂文化,而且達到全國國民愛鄉、愛民及愛國的和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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