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彰化縣的民俗曲藝採集到對民俗音樂的維護(上)
許常惠口述
原發表媒體:民俗曲藝第33期74年2月
撰文者:何秉昀紀錄整理

三年前立法院通過了文化資產保護法,由教育部會同文化建設委員會擬定執行細則,也提出了有關保護民族藝術這各部分,決定依照日本和韓國的方式,將國家藝師之設定分為一、二、三級,一級直受中央政府的保護,二級受省政府的保護,三級受限政府的保護;而由教育部做統一的執行。而在執行之時,必需先由各鄉鎮作資料的蒐集,提到各縣市,然後才由教育部會同專家再作審查,技藝高超者則可提出為省代表,而由中央派人視察;但是如何的蒐集資料呢?

在去年各縣市文化中心成立時,我與其他約一、二十個縣市文化輔導委員們,一銅跑過、看過全省各縣市文化中心,也發現相同的問題,無人開始作第一步的蒐集工作,在一次彰化縣的會議時,我就提出這各問題,並說:「我個人是學音樂的,而彰化是我的家鄉,所以我願意先代表彰化縣來作整個的資料蒐集的工作,而希望以後其它的縣市也可以依此繼續。」於是就以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及師大音樂研究所兩單位提出整個的工作計劃,而向文建會、省政府教育廳、彰化縣政府提出經費的申請,開始展開了第一梯次的工作。

整個的工作計劃是預定為第二個梯次,先以所有的鄉鎮為基礎做訪查、錄音、照相等,預計以一年的時間完成,就是從去年(73年)的6月開始到今年(74年)的6月為止,計劃結束後,我將提出一份整體報告,將優秀的藝人及團體提出就可繼續進行第二梯次的工作計劃。

在第一次工作展開之前,我帶領的師大音樂研究所的學生,與各縣市的鄉公所的代表,先召開了一次的協調會,了解在彰化縣有多少的鄉鎮,並要求各鄉鎮公所得派人做帶領,而事先準備的資料有地圖、登記的寺廟、登記之民俗藝術團體,以及各人所知道之藝人或表演團體;以上的資料必定是不齊全但可藉著這些的點,而串查出所有的線到面。我們訪查的對象雖以音樂為主,但也包括了所有會響的部分。至今(74年)1月底之前,共有26個鄉鎮的彰化縣,我們已經做了19個,若以一個星期工作四天的速度來看,在二月底以前,我們就可結束第一梯次的田野訪查工作;在這段長達8個月的工作時間裡,我們除了有詳細記錄整個訪查的工作日誌之外,也提出了一份完整的報告,以供後人參考之用。

若以民俗音樂的項目來區分大致可分成民歌、說唱、說書、戲曲音樂、小戲或雜技、純器樂的演奏、民間信仰音樂等八類;民歌就是流傳民間,口耳相傳的歌謠,此類音樂不重保護,只重紀錄、採譜、錄音,因相同的歌謠或許有幾種的唱法,但那一種最好,誰唱得最好,就很不一定,故不需要對能夠做演唱的個人作保護,一般來說,在臺灣做民歌的紀錄已作了二、三十年,該採集的採集的也採集得差不多了。

再就是說唱,能作長篇如敘事詩的演唱,自陳達死後,在我心裏已沒有其他人選!而說書就是所謂的「講古」,能講敘整段長篇的故事,現在鹿港還有一些不錯的好手;在彰化以臺灣福佬系統裏保存最豐富的就是戲曲音樂了,一般又分大戲—南管、北管、高甲、歌仔戲四種,偶戲—皮影、傀儡、布袋戲三種,彰化的鹿港本身就擁有雅正齋、聚英社兩個活動頻繁的南管社團,以及梨春園這個老北管子弟團,以及發源地在彰化伸港的高甲戲約有三個團體,以及非常出名的員林新和興歌仔戲團,這些都是最好的團體,而一般較普通的團體則就不少,當然好壞是另外一回事,能排場、能演戲就是程度上的問題了,偶戲則只有布袋戲,在彰化一般不稱布袋戲,因其表演時與傳統布袋戲不同而燈光金光閃閃故稱之金光戲,另外就是陣頭小戲包括布馬陣、車鼓戲、牛犁陣等如靠海的線西鄉都有且活動量不弱。純器樂演奏部分可依其輕重之打擊樂器,可分為四類:第一、大鼓陣,包括大、小鼓,大、小鑼,大、小鈔等重打擊器樂,第二、鼓吹陣就是以嗩吶為主的樂器再加上鑼鼓,第三、八音,則是指八種樂器合奏,多是以吹、彈為主及小的打擊器樂,第四、就是節奏更輕的崑腔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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