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亟需建立民族音樂中心!
原發表媒體:中國時報
原發表日期:1978-09-20
撰文者:許常惠

我們有沒有音樂政策?

 

如果沒有,為了我們音樂的發展,我們願意向有關當局建議幾項急待建立的音樂事項。因為這些事項從音樂界來說,不是小事,也不是私事,而是政策性的大事,惟有政府輔導解決,我們的音樂工作者才能邁進其康莊大道。

 

這幾項幾本的政策性音樂事項,實際上我們已呼籲了二十年。但是我們看到:在我們這個進步的社會,表面上看起來音樂進步了很多,但實質上並沒有改變,也沒有進步。原因在我們的長遠而深刻的音樂問題仍沒有獲得解決。所以,我們不得不再次的建議與呼籲。

 

民國二十年,王光祈說:「國人飽受物質主義影響,多以自然科學為現在中國唯一需要之品,而視音樂一物為末技小道,不能修洋房,造汽車者;而不知自然科學不能使吾民族精神為之團結。因民族精神一事,必須基於民族感情之文學藝術,或基於情智各半之哲學思想,為之先導方可,尤其先民文化遺產,最足以引起民族自覺之心。中國民族音樂乃先民文化遺產之一,而最能促成『國樂』產生者,殆莫過於整理中國民族音樂。」

 

三十六年後的民國五十六年,史惟亮說:「最急切最重要的工作,是看看我們有多少音樂文化財產,全大陸各省各民族的音樂資料,全台灣山地和平地的音樂資料,立刻要蒐集,整理和統計。這個結果將會使我們大吃一驚,因為我們有良田千畝而不自知,多少年來,我們竟是靠『行乞』度日!許多音樂文化獎金應該集中提供出來,移做整理民族音樂財寶的經費。我們在台灣獎勵音樂十八年,落得今天歌廳林立,軍中學校開晚會唱流行歌的下場,還不痛加反省?」

 

這兩位中國民族音樂的先烈都先後去世了。然而我們的社會環境仍未改變,民族音樂的建立仍遙遙無期。所以民國六十七年的今天,我還是要呼喊:「最近從二十三天的全省民族音樂調查回來,我深深的感到,此刻再不搶救民族音樂,十年或二十年後,我們將成為中國音樂史的罪人,因為先民的遺產可能斷送在我們這一代人的手裡。」

 

失去了中國民族音樂之根,發展一切音樂文化都是假的,好像一場黃粱美夢而已。我們已學了六十年的外國音樂文明,却失去了自己的音樂文化。而六十年後的今天,中國人對自己的民族音樂已失去了愛心與信心,想恢復自我已是愈來愈艱難的事情了。

 

此刻,再不提出一個遠大的恢復中國民族音樂的計劃出來,而付之實施,恐怕將為時太晚。

 

因此,我們必需建立一個中華民國民族音樂中心,將所有民族音樂的資料蒐集起來,將僅存的民族樂人結合在一起,然後聯合民族音樂工作者做整理、研究、傳授、演出與出版的全面工作,最後提供作曲家與音樂教育家做為創作與普及工作的根源,惟有這樣的一天,民族音樂才能發揚光大,中國音樂才有光明的未來。(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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