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談民俗曲藝活動
原發表媒體:社會福利 30期
原發表日期:1986-02-15
撰文者:許常惠

傳統上我們稱民族藝術中與唱曲有關的部分為民俗曲藝,即包括:民謠、說唱與戲劇三大項目。其中,只是戲劇一項,在本省便有:傳統戲劇類的北管戲、南管戲、高甲戲、白字戲;地方戲劇類的歌仔戲、採茶戲;偶戲類的布袋戲、傀儡戲、皮影戲;歌舞小戲類的車鼓、牛犁、布馬、三腳採茶等。可見我們的民俗曲藝是多彩多姿的。

 

民俗曲藝的活動與民間的生活是分不開的,構成家族生活、社會活動,乃至宗教儀式中不可缺少的事項。所以,大部分的民俗曲藝活動都配合家族的婚喪喜慶,鄉村的過年過節,以及寺廟的迎神賽會而舉行。這就是民族藝術獨樂不如眾樂,娛神而又娛人,又能達到聯絡村民感情,團結鄉親,發揮教化民眾的功能的道理。

 

我記得小時候(民國二十年代),在家鄉彰化縣和美或鹿港,過年時的民俗才藝活動「迎藝」的熱烈情形。那是一種類似競技的全民才藝活動。農曆新年初三過後,和美鎮分為南北兩區對抗,舉行才藝競賽。好比說,第一天南區菜市仔以一陣藝閣到北區來巡,這就是示威或挑戰的意思。第二天北區北勢頭如果接受挑戰,為了表示不落人後,就要推出兩陣藝閣到南區回巡。於是第三天,南區「輸人不輸陣」,至少要推出三陣藝閣,第四天北區再增加更多的陣頭……。如此一來二往,三去四回,到月底的時候,整個鄉鎮熱鬧非凡,各式各樣的才藝陣頭都出籠,全體鎮民都投入民俗活動。記得有一年,我姐妹都被拉上藝閣,參加遊行隊伍。在全民參加活動中,無論是上場表演的,在臺下佈置的,或看熱鬧或供茶水的,總之每個人似乎都有「任務」,那種熱鬧、和諧、快樂的氣氛,真是美妙極了。

 

春節過年,是中國人最重視的節慶。不論是佛教徒或道教徒,或只拜公媽的,總要安排一連串的民俗活動。以本省民間的習俗來說,過年從除夕夜就開始,俗稱二九暝或三十暝,家家舉行辭年、圍爐、發壓歲錢、貼春聯、炊年粿、跳火盆、守歲等,迎接新的一年。而當「爆竹一聲除舊歲」,正月初一大清早,便街坊鄰居互道「恭喜」,新的一年又開始了。

 

正月初一至初五,稱新正,或稱新春,歲序更新,萬家皆春。初二,嫁出去的女兒紛紛回到娘家,「初三老鼠娶新娘」,早早熄燈好休息。初四,稱「接神」或「迎神」,要準備牲禮、果品和香燭。初五,俗稱「開張」,是市街店鋪重新營業的好日子。

 

初六,清水祖師爺誕辰,各祖師廟要點燈、結彩、演戲,遠近善男信女敬備牲禮祭拜,極為熱鬧。初九,俗稱「天公生」,就是玉皇大帝誕辰,各種敬神謝神祈神的表示,都在這天隆重的呈現出來。到了正月十五,是「上元」,清晨拜祭祖靈,入夜之後,各官廟點彩燈、花燈、火燭,煌煌達旦。而人人提燈,街中還有壯漢在廟前舞獅,各種百戲雜耍也紛紛出籠,各種民俗才藝的陣頭遊行市街,整個春節的氣氛達到最高潮。人人興高采烈,家家歡歡喜喜,國泰民安,其樂融融。可見民族藝術在我們民俗活動中所佔的重要地位。

 

由上述活動情形,可以看出民俗曲藝不能僅以純音樂的立場去了解。因為,它不僅與我們的民間生活息息相關,而且長久以來在我們的民眾產生了社會的、宗教的、教育的或娛樂的功能。

 

例如在民間搬演戲劇,它的動機多數來自娛神娛人。它是我們祭祀儀式的一部分,也是我們表達人生大事婚喪喜慶不可或缺的方式之一。以前者的情形來說,當村裡的土地公或媽祖生日的時候,或者其他廟宮的迎神賽會的時候,必然的事先由一爐主(可以說是總幹事)出面,為這一次演戲籌備一切事務,包括籌備經費、選擇戲目與戲團(大部分是本地的子弟團)、搭舞台、分配工作,乃至邀請地方士紳及通知村裡民眾來觀賞等。然後,到當天,搬演戲劇成為祭祀儀式的一部分,由村裡的子弟參予演戲,村裡的熱心人士負責各種工作,村民來觀賞,大家聚集在一起,成為全民聯絡感情的盛大機會。

 

從上述民間搬演戲劇的過程來觀察,我們可以了解民俗音樂具有下列功能:

(1) 搬演戲劇是民間宗教祭祀中不可缺少的項目,它首先是娛神,然後才有娛人。它具有宗教的功能。

(2) 自古以來,我們的人民是從戲劇的觀賞中獲得我們民族的歷史故事,仁義道德乃至做人做事的知識與觀念。它具有教育的功能。

(3) 包括搬演戲劇的民俗音樂各項的活動,直到近代以前(電影、廣播、電視等近代西方文明的衝擊)是我們民間娛樂的唯一方式。它具有娛樂的功能。

(4) 以民間搬演戲劇的整個過程來看,從籌備至分配工作,從選擇戲目至演員的訓練,從搭戲台到演戲,乃至村民的聚會到觀賞,都是由全民參與的。過去我們的社會的和諧,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之交流,思想之溝通,都是由這個民俗音樂的活動而達到。它具有安定社會的功能。

 

近代以來,由於西方物質文明的衝激,工商業的發達,使我們的社會形態激烈的發生變化。我們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念、人際關係與工作環境都改變了。我們對宗教、教育、娛樂與社會組織的看法也都不同了。

 

試看在今天的社會各種形態中,民俗音樂活動轉變的情形:

(1) 作為宗教祭祀中的項目,搬演戲劇可以放電影來取代;(2) 做為民眾的教育機會,我們有國民義務教育至最高教育的完整機構在負責;(3) 做為人民生活的娛樂活動,民俗音樂的活動已由豪華的夜總會或觀光旅社來代替;(4) 至於做為安定社會的功能或人們交際的場合,我們有警察的治安力量與社會上各種團體的組織。這樣激烈的社會形態的轉變,使我們懷疑過去民俗音樂的活動,在今天還能產生多少功能?

 

然而另一方面,在今天的物質主義的社會裡,生活的忙碌與競爭,使我們感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愈單薄。我們不得不懷疑:今天的社會比過去更安定或和諧麼?在過去的農村裡,人們幾乎都是互相認識的,見面總有幾句互相問候的話要說,而今天住在大都市的公寓裡,我們連鄰居的人都不認識。今天的表演藝術在超級大建築物的舞台上,已使演出者與觀賞者隔開,兩者的立場顯然不同,我們已失去共同參與的意識。西方式的大歌劇,包括交響樂團、合唱團、舞蹈團、許多獨唱聲樂家,具象的大規模舞台佈景與燈光……等等,它的美學價值是否一定超過我們的北管的野台戲?因為美學所括包的價值,不止於科技水準,精密設備,或具體形象的階段,而還有更重要的人對真善美的追求及信仰,感情與思想的表達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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