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間藝人之死 談薪傳獎的功效
原發表媒體:民生報
撰文者:許常惠

出國兩個月半(自九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一日),回來之後才得知北方說唱(鐵板快書、西河大鼓等項)碩果僅存的藝人張天玉於十月八日逝世。不禁感慨:我們又失去了已經所剩無幾的一項民族藝術。

 

民族藝術中的說唱一類,北方人管它叫「什樣雜耍」或「大鼓」,主要包括:西河大鼓、梅花大鼓、京韻大鼓、山東大鼓、奉天大鼓、鐵板快書、木板大書、河南墜子、八角鼓、說評書等十項。這些大陸北方的民俗曲藝,是隨著三十八年政府及國軍的撤退,帶到台灣來的。當時來台的重要藝人有:馬家榮、筱雲霞、吳竹梅、章翠鳳、張天玉等五人,其中張天玉最年輕,前四人都早在十多年前先後去世。但是,這些北方藝人在台灣的命運是相同的,各人雖然懷有民俗曲藝的絕技,卻不幸在台潦倒了一生。

 

張天玉,山東人,母親靳綺霞乃是西河大鼓的藝人,所以他的曲藝是家傳的。據張天玉生前自己所說:「九歲時就善於模仿各派之特色,被圈內傳為佳話,並譽為天才。」三十八年張天玉隨青年軍撤退至台灣,早期在軍中及電台表演他的曲藝,但不久便像其他大陸藝人一樣,演藝生活走入下坡,不受本地聽眾之歡迎。

 

我認識張天玉在六十七年三月,這時期他不僅生活陷入困境,身體不適,精神更是到了絕望的地步。他寫了一篇,以維護什樣雜耍來「反共救國建議」,向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先生上書,並將副本分發給各界人士。我收到了這篇洋洋大觀三十四頁的建議書之後,與他取得聯繫,跟他見面,鼓勵他不要灰心,並且在五月間邀他在我主辦的第五屆民間樂人音樂會重登舞台。

 

民間藝人張天玉之死,像京韻大鼓的章翠鳳,像恆春調的陳達,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悲劇。我同情他們個人的悲慘境遇,但更憤慨由他們之死斷送了祖傳的民族藝術。這不能不說是我們這一代中國人的不肖!

 

今天我們的民族藝術該不該保護,如何保護,用不著我在這裡多嘴呼籲。因為早在民國七十一年通過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及七十三年通過的「施行細則」中,已對民族藝術之保存有明確規定,只是我們不付於施行而已。

 

執行文化資產保存法中的民族藝術項目的最高機構為教育部,而該部自七十三年以來一直不執行保護民族藝術的職責,卻另創了「薪傳獎」的有名無實的表揚制度。張天玉便是在去年獲得第二屆「薪傳獎」的藝人,然而仍然無法保存他的藝術!

 

民族藝術是經長期的耕耘、延續與累積而產生的,因此它的維護也需要長期的保護、磨練與傳授才得以繼承。所以,今天民族藝術式微、藝人凋殘的情形,絕對無法靠一張獎狀就能起死回生。

 

今年度第三屆薪傳獎的得獎人已發表,其中還包括李祥石——南管戲碩果獨存的國寶級藝人。可見三屆下來,得獎人的甄選大致是正確的。但是我們仍要向教育部呼籲:「明年起停止薪傳獎的頒獎,而依照國家文化資產保護法指定重要民族藝術與藝師,並依法保護藝人生活、保存民族絕技。」這才是維護民族藝術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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